内蒙古机电职业教育集团运行管理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机电职业教育集团运行管理工作,促进校企合作、校际联合,根据《内蒙古机电职业教育集团章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内蒙古机电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各成员单位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集团的性质
集团是由滚球买球的app牵头,联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组成的产教联合体与利益共同体(职教集团),不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是一个非赢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 集团的宗旨
集团坚持以对接机电产业,服务区域经济建设为宗旨,以校际合作为基础,以校企合作为依托,以专业发展为纽带,以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人才培养为核心。充分发挥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各自的优势,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水平,实现资源互补、政策共享、连锁培养、科学发展。
第五条 集团的主要任务
1. 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实现校企联合培养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人才。
2. 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共享信息资源,为供求双方搭建信息直通车。
3. 组织开展专业设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改革、教学质量评估、教材开发等有关人才培养研讨和交流活动。
4. 完善就业机制,在招生、就业方面进行合作,通过“订单式培养”等方式,满足学校毕业生就业和企业用人需求。为院校学生就业和综合素质拓展提供有效支持,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
5. 建立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实现职业资格培训鉴定以及实训基地等资源的共享,为学生实习实训及专业课教师培训提供支持,为企业岗前培训、在职人员培训、继续教育等提供服务。
6.实现教师互聘。选派教师到职教集团成员企业兼职,职教集团成员企业给予适当安排。学校聘请职教集团成员企业单位专家、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担任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兼职教师或开办专题讲座。
7. 加强科研工作,校企合作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和产品开发。
8. 探索和尝试集团成员之间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等不同合作形式。
第六条 集团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略)
第七条 方案施行
本方案经集团理事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〇一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