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部门资产管理员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03-07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报送部门资产管理员的通知
各系、部、委、办、馆、中心:
为了做好我院的资产管理工作,确保资产管理的快捷、有序,请各部门确定并上报本部门资产管理员,具体要求:
1.上报的资产管理员要相对稳定,日后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确需变动必须在本部门办清交接手续并及时与国资处固定资产管理科联系变更;
2.为了推进我院资产管理信息化进程,保证我院新购进的资产管理软件广泛使用和充分利用,国有资产管理处准备近期安排软件供应商对我院所有资产管理员进行有关软件使用操作的培训,所以要求上报的资产管理员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请各部门于2016年3月4日前将“资产管理人员名单”加盖部门公章后连同电子表格一并交至资产管理处。(邮箱:66995175 @qq.com,联系电话:5989820 ,联系人:李广利)
4.为了方便资产管理工作,请各部门确定的资产管理人员加入qq群:487363851。
附:上报样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03-01
附件:
(**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名单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邮箱 |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关于举办固定资产管理员培训的通知